“双方是否同意当庭调解?”
“鉴于疫情影响,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当庭进行地址确认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们送达调解书?”
在审判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在电子调解协议笔录签字确认。2月21日下午,邓州市人民法院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并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开庭前,主审法官李双雁主动通过电话与案件当事人联系沟通,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接触,如双方同意,可应用网络庭审系统进行远程开庭审理案件。
在完成引导原被告双方利用手机成功进入网络庭审室、运用手机终端上传证据等准备工作后,审判员李双雁按照法定庭审程序逐步开展网上庭审,并仅用20多分钟就成功调处这起案件。
在疫情防控关键期,邓州法院干警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利用“移动微法院”、“云间”互联网庭审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隔空”方式,解决诉讼事务,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还有效避免了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杜明 刘夏莲 李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