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微信建群等方式成功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义务,最终案件顺利结案 。
2006年,刘某因婚姻纠纷将骆某诉至法院,后经新野法院判决刘某与骆某离婚,孩子归骆某抚养,刘某需每月负担抚养费。后因刘某未支付2015至2019年拖欠的抚养费,骆某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刘某远在广东,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无法返乡,给案件沟通带来了不便。为了促使双方和平解决案件,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因为微信在使用方面十分方便快捷,覆盖面广泛,承办法官便建立微信群,为刘某和骆某提供了沟通的平台。在执行中,刘某将五年抚养费3600元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承办法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疫情期间,为了做好防控工作,新野法院执行干警积极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办案,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案,确保执行对象和执行干警的自身防护安全,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杜明 程童雨 钮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