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履行还款义务的,能不能尽快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3月27日,一直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萧某因银行账户被冻结业务受影响,主动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拖欠已久的执行款全部偿还。
2019年1月,萧某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因资金不足,从刘某处借款6万,同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因未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刘某一纸诉状将萧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萧某偿还刘某6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萧某依旧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萧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萧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遂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全面查询。查询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萧某在银行有4万余元存款,随即将该笔存款冻结。
银行卡被冻结后,萧某还浑然不知,直到其去银行取钱时才得知自己所有存款均被法院冻结,于是急忙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协商还款事宜。执行法官见时机成熟,便积极给双方搭建沟通平台,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萧某也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