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劝君不吃三月鲤,万千鱼籽在腹中”,当前正值“禁渔期”,是鱼类产卵时节。为切实配合渔政部门做好本辖区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近日,邓州市公安局赵集派出所连续出击,成功查处两起非法电鱼捕鱼行为。
3月4日下午,赵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赵马村东渠附近有一名男子形迹可疑,看到民警后神情紧张,急欲离开。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原来该男子正在使用电瓶非法捕鱼,旁边放着一桶刚捕获的鱼。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口头传唤并当场收缴非法电鱼的设备和捕获的鱼。经审讯,该男子李某某,赵集镇赵马村人,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域非法使用电瓶捕杀野生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5日下午,该所民警又在赵马村的另一河道内,发现嫌疑人陈某和白某正在使用电捕鱼进行非法捕鱼。民警随即将两人传唤到赵集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渔政部门证实,陈某、白某两人没有办理过捕捞许可证,禁渔期内在赵马段河道内(此河道系长江流域湍河分支,属于天然水域)违规使用电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
目前,两起案件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杜明 刘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