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顺利和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案件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之后,经过承办法官的办理,申请执行人蒋某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这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最终得到了化解。
2018年8月,蒋某和袁某因婚约财产问题产生纠纷,蒋某因此诉至法院。经过新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袁某返还蒋某彩礼八万元,蒋某则向对方返还电视、冰箱、洗衣机等陪嫁物品。判决生效后,袁某并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2019年11月,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承办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从促进和谐、化解矛盾的角度进行考虑,争取减少双方的抵触情绪,通过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案件办理期间正值疫情期间,给双方当事人沟通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促使双方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多次利用电话、微信等沟通手段主动联系当事人,结合双方具体情况来释法说理,最终找到解决案件的最佳方式。
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袁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其陪嫁物品自愿折价五万元抵偿给蒋某,并当场支付一万五千元,双方握手言和。(杜明 程童雨 郭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