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听人家说大烟苗可以当小菜吃,我才种了5棵,就想尝尝啥味道,咋可就犯法了呢?”内乡县马山口镇居民李某接过派出所民警递到手中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感到有些委屈。“你这种想法真是大错特错了,大烟苗可不是生菜、小白菜允许你随便种随便吃的,它的学名叫罂粟,是毒品原植物,纵然种一株也是违法的。”民警及时纠正着李某的错误认知。
近日,内乡县公安局马山口镇派出所组织民警通过“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向群众开展禁毒宣传,并在工作中先后发现三起违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行政处罚3人,铲除并销毁罂粟苗128株。
在石庙村村民朱某自家院子的菜地里,民警发现并铲除了7株罂粟苗,当民警询问朱某种罂粟的原因时,朱某声称是为了收获一些大烟壳,备以治疗头疼脑热的偏方。
杜洛庄村年近80岁的赵老太太在自家偏僻的自留地里居然也种了100多株罂粟苗,民警发现时,一些已经绽放出妖艳的罂粟花。经询问,民警得知,赵老太太居然也是把罂粟苗当蔬菜用来种植食用的。
通过三起案件的查处,侧面也反映出一些辖区群众对罂粟认知上的盲区误区。为此,马山口镇派出所加大了禁种铲毒的宣传力度,组织社区警务室及驻村警务站民辅警深入辖区集中向群众讲解毒品的危害性,告诉群众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号召大家主动参与禁种铲毒的行动中。(杜明 曾照云)
警方提醒:罂粟(俗称大烟)不是菜,种植一棵也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