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春光无限好,百花齐放正当时。有一种花虽好看,但有“毒”,而且私自种植也是违法的,它就是罂粟,俗称“大烟”,罂粟花也被称为“罪恶之花”。近日,邓州市公安局桑庄派出所民警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之机,深入辖区走访摸排,连续发现两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民警依法当场铲除罂粟5500余株。
4月16日下午,桑庄派出所民警房相亚、张坤哲在辖区内尹营村开展入户走访时,发现一农户闲置的老宅院内种植着大片罂粟,且均已长成果实。经村干部确认,该老宅系该村村民刘某所有。经询问,刘某对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当场对全部罂粟进行铲除,经清点共计2820余株。
无独有偶,4月17日上午,民警房相亚和张坤哲在辖区双庙村走访时,在一片树林边开垦的荒地里发现一片罂粟成簇生长着,紫红色的罂粟花夹杂着成形的罂粟果,非常醒目。经走访调查,该处罂粟系双庙村村民宋某所种植。在村干部和村民的见证下,民警当场将罂粟全部铲除,经清点共计2700余株。
目前,刘某和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杜明 张战书)
警方再次提醒:罂粟,一株都不能种,当菜吃不行!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