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法治 > 正文

新野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宣判首起涉疫案

新野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宣判首起涉疫案
2020-04-23 16:36:30 来源:中华网河南

新野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宣判首起涉疫案

2020年4月22日上午,随着一声落槌,新野县首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在新野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由新野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万波承办并独任审判,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云以国家公诉人、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代院长张万波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审判经验,从容把握庭审节奏,庭审程序规范、严谨、有序、流畅,全程用时25分钟左右,并当庭宣判。检察长潘云在公诉时逻辑缜密,证据体系科学、规范、完整、合法,准确、全面、有效地证实了被告人夏某的犯罪行为。

新野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宣判首起涉疫案

2020年2月份,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家住安徽省太和县阮桥镇的被告人夏某利用自己微信号在一微信群内发布虚假卖口罩信息。2020年2月5日,陆续有新野县汉城街道办事处居民等十一名被害人添加夏某的微信为好友,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夏某购买口罩,夏某在收到被害人的款项后,随即将被害人微信全部拉黑删除,一共诈骗被害人钱款3885元。案发后,2020年3月19日,被告人夏某通过微信退还了全部诈骗款项。

新野法院: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公开审理宣判首起涉疫案

新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夏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疫情之下,口罩作为很多人的“刚需”,需求量大,口罩市场供不应求,且广大群众的关注点和注意力普遍被疫情防控吸引,防骗警惕性有所降低,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此案警示我们,一是在国家面临重大疫情灾难的特殊时期,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遵纪守法、维护国家社会秩序和安全是每个人应履行的义务,在此期间发生的涉疫犯罪将从严惩处;二是信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同样会留下犯罪痕迹,不可心存侥幸心理;三是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意识和防骗意识,对朋友圈内不熟识的人在钱财交易上一定要慎之又慎,购买物资要通过正规渠道,严防诈骗行为。(杜明 赵晓东 芦清伟)

标签: 新野 法院 法检两长 涉疫案

(责任编辑:王怡蓓)

为您推荐

多部门齐心协力确保第四届消博会顺利进行

2024-04-12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金价屡创新高,“黄金热”还能持续多久?

2024-03-13黄金最新价格 黄金最新价格今日金价 2024年黄金最新价格

“春风送岗”在行动 各地多措并举促就业暖民心

2024-03-05春风送岗 春季大型招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