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法院,被执行人曹某找我协商,把钱全部还了,我现在就到法院写结案证明。”4月2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打来电话,随后来到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具结案证明。从4月13日立案恢复执行,到案件执行完毕,仅用了11天的时间。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裁定扣押了曹某的汽车一辆。曹某与李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曹某先行偿还73000元,剩余欠款47000元约定分期分批偿还。但曹某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李某于2020年4月13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承办人李智向曹某发出执行通知,并与曹某电话联系,指出仍不履行将承担面临制裁的法律后果,法院将会根据失信情节采取纳入失信、限制消费、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曹某深受震动,主动找到李某协商,并清偿了全部欠款。(杜明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