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4月24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以一起行政处罚的诉讼案件为契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为“庭审旁听者”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原告诉称,2019年底,被告社旗县盐业管理局以原告新乡县盐业公司未按照《食盐专营办法》规定保存销售记录经营食盐批发为由,根据《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告认为,被告在没有行政职权的情况下作出涉案行政处罚,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应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因为该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再加上被告盐业管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审法官马凯和合议庭成员贾应强与盐业局负责人商议决定让盐业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采取以案说法、以案学法的形式,增强依法行政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审查能力。
社旗县盐业管理局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中,双方委托代理人就涉案行政处罚行为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展开了辩论,旁听人员现场认真观摩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
庭审结束后,社旗县盐业管理局组织旁听人围绕案件情况开展研讨交流,主审法官马凯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并从审判的角度对依法行政工作给予了指导。不少执法人员表示,感谢法院组织的本次庭审,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反思日常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有效提升了行依法决策、规范执法的水平。
案件将择期宣判。(杜明 王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