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了,天天糟心,钱终于要回来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2020年4月29日,水电工张某拿到7万余元劳务费后,诚挚地向桐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表达谢意。
2019年6月4日,桐柏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实业有限公司赔偿张某7万余元劳务费。判决生效后,实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2020年3月3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考虑到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复工复产,执行员告知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司将会面临信誉问题,影响公司形象及竞标,但被执行人仍有侥幸心理,试图“讨价还价”。于是,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的财产情况,并立即对其账户进行冻结。被执行人收到冻结信息后主动联系执行员,表示会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希望法院解除对公司账户的冻结。
4月29日,实业有限公司足额履行了义务,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拖欠三年的劳务费,案件顺利执结。(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