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郑某同意履行长达五年的抚养费,顺利执行完毕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2年,时年17岁的张某与年长几岁的郑某生下一男婴,并将该男婴交给乔某代为照看,按月支付给乔某相关费用。一段时间后,便再也联系不上张某和郑某,乔某先后向多个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但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因孩子生父母拒付抚养费,乔某将两人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拒不履行义务,乔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了解到小孩现今已八岁,还未上学,申请人乔某也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到了入学阶段,但生活和入学都得不到保障,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约定二人到西峡法院商谈。
到约定期限,张某声称自己现无能力,并在哺乳期,执行干警督促其另想办法;而郑某未按约定前来,执行干警多次与其联系也没有结果,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经过多方了解,终于打听到郑某目前可能在唐河县,在当地公安部门协助下,郑某被带回西峡法院。
面对郑某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释明拒执罪产生的严重后果。郑某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同意双方协商履行该项义务。鉴于被执行人张某目前确实没有能力偿还,郑某决定对此笔欠款全部承担,并将小孩领回身边抚养,尽快安排上学。(杜明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