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周迅、蒋胜杰将7240元执行款送到了正在某敬老院居住的已93岁高龄的王某手里,王某对干警们的到来表示感谢,并和干警拉家常。
王某93岁高龄,生育三个男孩李甲、李乙、李丙,四个女孩李丁、李戊、李己、李庚,共7名小孩,其中一个女儿李庚已经去世,一个儿子李甲也在敬老院居住,无赡养能力。子女之间对老人的赡养问题产生纠纷,各说各的理,各说各的困难,达不成一致意见。亲戚居中协调,也是无功而返。无奈之下,王某将5名子女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考虑到赡养案件的特殊性,法官也是多次调解,无奈双方分歧较大,依法判决被告李乙、李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月支付原告王某赡养费380元;被告李丁、李戊、李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人每月支付原告王某赡养费350元。判决生效后,除李乙外的其他4人都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满腹委屈”的李乙,一直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你判你的,我做我的,反正“我有理”。执行法官周迅承办案件后,通过阳光电子送达平台向李乙送达了执行文书,数次联系李乙希望他能够主动履行义务,以修补母子之间的感情,李乙固执己见,拒不履行。对这类涉民生案件,镇平法院一直重拳打击,周迅再次联系了李乙,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一听要拘留,李乙“怂了”,主动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干警驱车将执行款送到了老人的手里,王某拉着干警的手不松开,不停表示感谢。
针对涉民生案件,镇平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明 王淼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