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人民法院不断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彰显司法权威,助推依法行政。2020年1-5月份,新野县法院开庭审理的10起行政案件,行政首长或分管负责人全部到庭,出庭应诉率达100%,司法权威得到有力维护,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沟通协调,完善制度创新。新野县法院多次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问题,与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对接商讨。2020年4月,积极促成县委政法委、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若干意见》,对行政机关首例性案件、群体性案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影响重大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案件、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的等6类重大案件,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一般行政案件,按照“谁分管谁出庭、谁决策谁出庭”的原则,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率要达到100%。以“两个100%”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及时反馈通报,强化制度实效。对涉及新野县行政机关作为被诉行政案件被告的,新野县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及时报告县委政法委,由县委政法委及时函告被诉行政机关,建议其行政机关负责人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开庭前,向行政首长当面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告知其出庭应诉的权利、义务,督促其自觉出庭;开庭前三天,行政庭工作人员会再次电话通知行政机关开庭时间;对开庭时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到庭应诉的,记录在册,并向未出庭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不定期反馈给县委政法委。以常态化机制促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落实,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司法权威。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普法讲座、发放资料、电视台视频播放等形式大力宣传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行政首长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浓厚的氛围。
大力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让纠纷双方直接沟通,直面争议焦点,既有利于化解以往“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也有利于拉近“官”、“民”距离,促成问题更好更快地解决。新野县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稳步推进。(杜明 胡晓飞 刘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