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被执行人焦某来到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接待中心,主动要求履行义务,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2018年9月,焦某、黄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孙某借款337500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在借款到期后,焦某、黄某还款190000元,剩余借款经多次催要仍未偿还,孙某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书生效后,焦某、黄某陆续归还了部分欠款,剩余欠款一直未还,孙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新野法院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为早日将案件执行完毕,执行干警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调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明和讲解,提醒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后果,在调解过程中,被执行人焦某当场付给申请人八万五千元现金,申请人孙某写下收条及结案证明,案件最终履行完毕。(杜明 程童雨 李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