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技术工作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公正司法,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力和法院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自内设机构改革后,新野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提升工作技能为目标,以务实重干为根本,多措并举,以三个“强化”提高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素质,做好司法技术工作。
强化服务意识。该院牢固树立司法鉴定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的宗旨,遵循司法鉴定程序,严格技术规范,注重时效,提高效率;定期组织技术鉴定工作人员对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技术审核、技术咨询工作管理规定》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进行学习,以达到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坚持鉴定程序公开,司法鉴定工作凡是能公开的全部公开,一律采用阳光作业,达到审判人员及当事人对鉴定程序、鉴定效率、鉴定质量的“三满意”。
强化程序意识。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该院对移交来的司法鉴定案件,建立起统一立案、统一编号、统一办理的工作程序,凡涉及审计、鉴定、评估的案件,技术团队对案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材料齐全的予以签收,并立即启动程序;严格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选择机构,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及时进行专业机构的选择和对外委托,确定鉴定机构后,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到鉴定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在管理上严格按照“多部门参与、集中管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与审判业务庭、执行局之间相互协调、多加沟通,确保对外委托工作的顺利进行。
强化监督意识。司法鉴定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环节。该院将委托鉴定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的范围,强化对外委托具体过程的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的相关规定,执行司法鉴定工作的流程规定,廉洁办案,公正执法;在每次公开摇号选取鉴定机构时,该院都会邀请院纪检部门派员现场监督,杜绝在鉴定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增强司法技术工作的透明度,让当事人在程序上感到公正,减少疑惑,更好地维护了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杜明 张延波 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