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邓州市法院召开2020年第3次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主持,邓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娄全田等一行应邀列席会议。
会前,该院向邓州市检察院发出邀请函,邀请邓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娄全田列席会议,并附送了相关案件情况说明。
与会人员对娄全田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表示一定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会上,对一起刑事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问题,娄全田结合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与会审委会委员各抒己见,充分讨论后进行了表决。
娄全田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搭建了一个检法两院重要的沟通交流平台,有利于双方依法建立畅通、良性、互动的关系,可以通过疑难个案讨论、重大问题研究等方式形成工作共识,总结提炼司法经验,更好地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有利于检察机关充分认识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改革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有利于检察机关了解、吸取审判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杨俊华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审委会全面听取意见,准确把握案件事实证据的争议焦点,作出公正裁决,提升法院审判工作质效;也能够促进法检两院有效沟通,推进法检两院对案件处理意见趋于一致,可以减少检察机关不必要的抗诉,降低诉讼成本,也会减少当事人的上诉、申诉,节约司法资源,更可以保证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法院将不断探索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将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为邓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杜明 张中梅 吴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