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不错,工作干练热情,办案尽心尽责,感谢你了!”7月15日上午,拿到执行款的李某对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执行员孟文繁竖起了大拇指。称赞的同时,他还在随案发放的“廉政监督卡”上,写下了 “工作满意”的评语。
2012年3月,孙某将自家菜地出让给李某永久使用,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李某支付29.2万元。后因李某无法在菜地上建房,便向孙某追要该款项,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将孙某诉之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该转让协议无效,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李某购地款29.2万元,同时李某将菜地返还给孙某。判决时生效后,被执行人孙某仍不予还款,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员孟文繁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走访调查,他了解到并不单纯是钱的问题,双方经熟人介绍认识,孙某认为转让协议没有问题,是李某出尔反尔。掌握了双方的心理后,孟文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他释法明理,讲解了菜地与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的区别,并着重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孙某当场兑现十万元现金,余款答应在半个月内支付完毕,李某表示同意,案件执结完毕。(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