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刘鹏,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德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孙世远,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耿镇东,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万忠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焦玉,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元欣等出席会议。开闭幕式及第一届会员大会由南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付令主持,全市14个基层法院主管破产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受邀列席了本次会议。
刘鹏常务副院长在致辞中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在协会成立过程中给予支持和指导的市民政局等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尤其是破产审判工作的各单位、管理人及新闻媒体表示由衷的感谢!他介绍了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办理情况和破产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对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成立后的工作提出希望。表示南阳中院作为协会的行业指导单位,将在法律政策和自身职能范围内,为广大管理人争取好、维护好正当权益,努力为广大管理人创造良好的执业条件。在破产审判过程中,要求法院与管理人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构建互信、合作、清廉的工作关系。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大会选举张弛为会长,徐静波、毕献星、吴德钦为副会长,王永浩为秘书长;陈义为总监事。
会议指出,成立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南阳市贯彻中央、省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南阳破产管理人队伍的职业素养及专业能力,促进管理人行业的自律发展,提高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推动南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会议要求,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成立后,要强化协会的管理、培训、惩戒等自治职能作用,要注重业务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人的业务能力水平;要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管理人的职业道德素养;要严格行业自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希望管理人协会真正成为行业自治组织,进一步提高专业化程度和服务质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提高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着力点,充分发挥破产退出和重生功能,全方位提升破产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南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我省继洛阳、郑州外成立的第三家破产管理人协会,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带领南阳市各管理人形成规范、稳定和自律的行业整体。破产管理人协会作为破产管理人的自治性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市破产管理工作步入了自律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道路,协会的成立有效搭建了破产管理人业务交流平台,架设了破产管理人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杜明 刘涛 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