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法治 > 正文

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花甲老汉贪便宜,得不偿失!

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花甲老汉贪便宜,得不偿失!
2020-07-27 09:32:57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桐柏县公安局毛集派出所副所长安可朋接到某群众的报警电话:今天上午在毛集街一手机店,一部在柜台上充电的手机被盗。

接到报警后,安可朋带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对店员进行了解情况得知:当日上午,因一部待售手机没电,店员将手机放在柜台上充电,上午九点多,顾客比较多,店员忙于服务顾客。下午给顾客介绍该款手机时,突然想起充电手机,这才发现不见了。

民警根据店员提供的相关情况,立即以该手机店为基点,对店员及周边群众展开走访调查,同时调取相关视频监控查看。经开展大量调查工作后发现:当天上午九点左右,一名身穿白色上衣、黑色裤子、头戴草帽、年龄约六十岁左右的男子,从该手机店南门进入,在充电手机柜台前逗留徘徊,在店员给其他顾客讲解服务时,趁机将手机装入口袋,然后快速离开。

由于视频监控画面模糊,看不清该老汉的面部特征。但细心的民警经多次回放视频还是总结研判出其三个典型的特征,一是身材不高,在一米五左右;二是走路有点跛;三是说话操本地口音。根据该男子的这些特征,民警结合当前“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中走访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群众进行筛查甄别。通过大量排查工作,民警最终确定一名可疑人员王某。第二天上午,依法按程序经该手机店的店员辨认,王某正是视频监控中拍摄到的作案人员。

经查,王某,系毛集镇某村人,单身,居无定所,没有稳定职业,平时靠打零工为生,经走访查知该男子在毛集街河边给人看瓜。民警遂持搜查证火速赶往该男子住处,经依法仔细搜查,未见到被盗手机。民警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政策的讲解,王某承认将偷来的手机藏匿在街上某路口一超市门口的废品堆里。民警带领王某立即赶到藏匿地点,很快从该废品堆里找到了被盗手机。

随后,王某被传唤至桐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询问,对其盗窃手机的不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因王某盗窃的手机价值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追诉标准,且主动坦白承认错误找回赃物,桐柏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300元。

当民警把被盗手机交给店员刘某时,她感动的说:“感谢公安民警,没想到破案这么迅速,及时为我挽回了经济损失,你们真是群众的保护神”。

警方提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勿贪占便宜想把他人物品据为己有,否则将面临受到法律的严惩而遗憾终生。也提醒广大群众保管好自身财物,不要给盗窃者以可乘之机。(杜明 肖书鼎)

标签: 桐柏 毛集 老汉 贪便宜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