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案件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诉讼当事人进行回访,已成为制度化、常态化。
该院对所审结案件后的回访,采取电话回访、短信回访的形式,在案件立案时明确告诉案件当事人:法官在办案中,严禁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机密,
该院对每月所审结的案件,由专人进行回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调查落实,给予当事人答复,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共回访案件当事人5683人次,满意率达93.3%,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杜明 宋豫 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