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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非法催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主犯获刑四年零六个月

新野县法院:非法催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主犯获刑四年零六个月
2020-08-04 16:59:3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微信辱骂、短信轰炸、群发消息;使用虚拟定位、信息轰炸软件,发上门催收威胁小视频……7月24日上午,在新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这些软暴力非法催收行为被公诉人公之于众,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8人受审,该案于7月31日审结完毕,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1月,刘某在云南省曲靖市成立一家名为玖富投资的非法催收公司,刘某担任总经理,周某负责日常考勤、员工的申请减免、还款信息汇总上报给刘某,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上传下达实为公司管理层。周某甲帮助刘某从另一催收公司老板处拉客户资源,并帮刘某走银行流水87万余元。

该公司为斗牛钱包、一周钱包、急用钱、51人品贷、马上有、快点呗、如意果等十几个网络贷款APP从事债务催收工作。胡某等5人为公司业务员。在催收逾期借款过程中,胡某等人在刘某的指使下,对逾期客户进行辱骂、短信轰炸,骚扰被害人亲朋好友;使用虚拟定位、发上门催收威胁微信小视频、信息轰炸软件等方式先后为十几个网络贷款APP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形成了以刘某为首,周某、周某甲为积极参与者,胡某等5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催收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被害人的正常生活,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结合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等情况,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杜明 赵晓东 芦清伟)

标签: 新野 法院 恶势力 犯罪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