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国家推行了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给农民治病就医构建起了一道保障,但有人竟打起了骗保的歪主意。日前,新野警方在工作中先后查处两起农村医保诈骗案,在案件中,明明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或近亲属为攫取利益,故意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医保基金,他们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近日,新野县公安局王集派出所接到线索:沙堰镇某村村民李东某,涉嫌诈骗医保资金。经查,2019年4月19日23时18分许,在S103线河南省新野县沙堰镇江庄村道路处,李某庆驾驶载有李东某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李东某在住院期间,听从李某庆、李某林“劝说”,谎称是自己骑电动车摔倒后造成受伤住院,故意隐瞒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李东某住院花费17566.79元,骗取报销医疗保险12441.87元。2020年7月28日,李东某、李某庆、李某林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歪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19年7月30日,歪子镇某村村民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歪子镇居民苏某驾驶的踏板式电动二轮车在某村路口处发生碰撞,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经新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此次事故中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苏某承担次要责任。此后,苏某自愿赔偿张某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一万元整,并当场给予支付,双方在交通事故协议书上签字确认。
住院期间,张某丈夫程某故意隐瞒张某和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虚构张某是自己骑摩托摔伤,先后两次在医院骗取报销医疗保险共计现金18173元。2020年7月30日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2014年我国将社保欺诈的行为入刑,骗取社保的以诈骗罪论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杜明 王晶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