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长里短,致自己年逾九旬、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现居住于敬老院的老父亲不顾,经过法院判决,几百元的费用也不愿意支付,经过强制执行,冻结了被执行人魏丁的微信钱包,他才同意支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赵征、赵硕一行三人,提供“上门服务”,解决老人后顾之忧。
魏甲年逾九旬,生育2子1女,因为脑梗塞后遗症,现在生活已经不能自理。因为老人的赡养问题,父子之间产生了矛盾,一直达不成一致意见。经过法院审理,判决魏丁兄妹3人,每月分别承担生活费、护理费600余元,医疗费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判决后,魏丁一直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赵硕承办了该执行案件,这是一件典型的“涉民生执行案件”,按照院党组“快立、快审、快执”的要求,在联系魏丁的同时,立即进行网络查控,冻结了魏丁的微信钱包。赵法官告知魏丁:“你这是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如果你再推脱,将会对你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魏丁这才把费用转到了敬老院的账户。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法官们专程驱车赶到敬老院看望老人,魏甲对赵法官这么快就“要”来了费用表示感谢。
赡养义务本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何以让法律成为保护老人们最后的武器。镇平县法院在审理家事案件中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以弥合亲情、消除对立为目标,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孝敬和赡养老人的优良美德。(杜明 王淼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