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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城区法院依法惩治卖淫恶势力犯罪团伙

南阳宛城区法院依法惩治卖淫恶势力犯罪团伙
2020-09-01 11:17:33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期,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十五人组织、协助、引诱卖淫的刑事案件。

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刁某刚为首控制保护的多个组织卖淫团伙,在南阳市某路两侧形成站街招嫖卖淫“市场”,刁某刚在此以自己为公安机关线人、“大哥”自居,招摇撞骗,收取保护费,接受组织卖淫者的吃请送礼,为相关卖淫行为说情打招呼。组织卖淫者以有“大哥”刁某刚罩着,采用招募、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行为,从中赚取巨额利润,形成以刁某刚为纠集者,王某柱、刘某行、魏某飞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据悉,这些组织、引诱卖淫者以“控制了经济就控制其本人”为理念,通过收取每人大额押金,以集中管理嫖资来控制、管理手下的卖淫女。雇佣打手看管,并在晚上卖淫女“上班”时放哨以此来逃避公安机关巡逻,如果有卖淫女不想“上班”就要挨骂挨打,或者被威胁道要把其卖淫的事告诉其家人、邻居,让其没脸见人。为了让手下的卖淫女多“上几天班”,被告人申某柱和申某雨逼迫卖淫女吃药推迟生理周期。

法院经庭审后,分别判处十五名被告人六年零四个月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万元至2万元不等;继续追缴非法所得共计6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供稿:钟琳)

标签: 宛城 法院 卖淫 恶势力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