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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法院:“套路贷”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获刑20年罚金249万元

镇平县法院:“套路贷”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获刑20年罚金249万元
2020-09-02 16:27:16 来源:中华网河南

8月31日,以“殴打”“非法拘禁”“收砍头息”“拉横幅”“跟踪贴靠”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夏某某等人,分别被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二十年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2014年时,被告人夏某某等人成立“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夏某某为实际控制人,被告人李某、苏某某为股东。夏某某等人以“汇融天下公司”为幌子,实际从事吸收存款、高利放贷等业务,并纠集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实施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该团伙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以夏某某为组织、领导者,李某、苏某某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黄某某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采取殴打、拘禁、滋扰、威胁、跟踪贴靠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的实施暴力收贷,虚增债务、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套路贷”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该集团成员现查明9人,共涉及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多起违法犯罪,公司以此非法获取巨额利益。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

镇平县法院审理后,综合上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具体犯罪情节和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处地位及具体作用,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遂作出以上判决。(杜明 王淼 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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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