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坚持落实国家低碳环保发展理念,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在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方面坚持党组引领、人人参与、务实开展的原则,形成了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自倡议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全体干警逐步转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做到绿色出行“135”,即上下班和办理公务时,在1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步行,在3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骑自行车,在5公里以内的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车的干警每周最低少开一天车,能用电动车或自行车代替机动车上下班的同志越来越多,使法院前庭后院空置的车位越来越多,而在非机动车停车区有序停放的电动车或自行车也越来越多。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何岗和审委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叶俊凡等一批院庭长带领下,自觉使用自行车出行的干警不仅为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做出贡献,同时也锻炼了身体;在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永兴带领下,该院篮球爱好者利用业余时间徒步到附近运动场地参加体育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和体育运动;该院在广大干警建议下,升级改造陈旧的活动中心,崭新的文体活动中心里健身器材丰富多样,下班后定时开放供干警开展各种体育活动。
该院各种活动的开展,在共建共享低碳、健康、有序、文明、畅通的绿色交通环境,节约型机关创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健体魄助力审判事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杜明 赵倩 赵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