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我躲到西峡县你们还能找到我”,9月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里,还完欠款的王某由衷感慨。
2018年,王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邻居吴某借款3000元。因王某做的小生意流动性较大,不经常在老家居住,自认为欠款金额较小的王某便打起了赖账的主意,面对吴某的追讨要么能推就推要么不接电话。多次追讨无果后,吴某将王某诉至法院。2019年7月,内乡法院经过审理判令王某限期内偿还吴某借款3000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偿还义务,吴某依法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和法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王某依然未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甚至通过更换手机号码的方式隐藏自己的踪迹。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执行干警发现王某目前在西峡县贩卖水果。9月3日,内乡法院执行干警一行四人奔赴西峡县执行,得益于事先已做好的周密部署,执行干警抵达后迅速锁定了王某所在位置,并成功将其拘传至内乡法院。
面对好不容易拘传来的王某,执行法官耐心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王某说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劝说其积极履行判决义务。最终,经过几个小时的劝说,王某想要继续赖账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当场将3000元执行款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杜明 符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