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替我兄弟把钱还了,别影响我侄子当兵。”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悉,申请人薛某与被执行人林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限令被执行人林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向薛某支付地板砖款2100元。该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故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林某,传唤至法院履行义务。起初林某以儿子动手术,现手头拮据为由与申请人达成延期一个月还款协议,并签署保证书。眼看期限将至,林某却耍起无赖,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被执行人住所,也未查找到人。随即干警与基层组织联系,把下一步要将林某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措施,会对其以及家庭产生不利影响,望村委会帮忙转告。村委会负责人急忙向干警说明,被执行林某离异家庭,家中有一儿子,平常收入来源靠打零工,近期不知去向。其儿子今年已报名准备参军入伍,之前做眼科手术一万多费用也是东拼西凑的,望法院予以理解,取消对林某列入失信名单措施,他可以从中联系林某大哥协商。林某大哥得知弟弟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其侄子参军,愿意其代为履行。但自身家庭条件有限,望执行法官从中做工作,劝说申请人减免部分案款。执行干警立即与申请人联系,向其说明被执行人难处,最终申请人同意林某大哥履行1500元即可,林某大哥当场履行案款。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林某的哥哥经济状况并不宽裕,却深明大义。同时我院干警从中积极翰旋,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既捍卫了法律威严,又体现了法律温度。(杜明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