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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高新区法院:学习弘扬《民法典》 院长普法显真章

南阳高新区法院:学习弘扬《民法典》 院长普法显真章
2020-09-12 16:29:00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何志分别接受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专题采访,就《民法典》实施相关问题为群众普法答疑。

南阳高新区法院:学习弘扬《民法典》 院长普法显真章

在《河南日报》采访中,他以备受关注的两名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为一名突发疾病男子进行心肺复苏,但患者死亡后遭网友恶搞吐槽的事件为例,就“救人没有成功要负法律责任吗?” “好人难做,谁来保护见义勇为?”等灵魂拷问,从民事法律规范层面进行了分析、普法。何院长说:“两名医学生的行为彰显了优良道德风尚,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典型的见义勇为,虽然救人没成功,但不需要为死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针对网络恶搞,何志认为,这些捏造歪曲事实的行为,既贬损了两名女生的高尚情操,也伤害了死者家属的善良心态,侵害了他们的名誉。受侵害人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的规定,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不鼓励盲目救助,只有在情势急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救助行为才能免责。因此,何志院长提醒大家,在实施紧急救助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在保护自身的同时,尽力减少给受助人或其他人造成伤害。

在河南公共频道《百姓调解》互动版块“你知道吗之民法典”系列栏目中,何院长连续7期针对“个人信息被手机APP过度收集,该如何维权?”“买保险被忽悠,稀里糊涂签字后出现纠纷,如何维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是否构成重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事、身边人,结合《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将专业性极强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了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民法典》保护的权益、调整的关系、维护的秩序、弘扬的价值观,潜移默化的输入到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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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院长作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多年来致力于民商事审判理论与实务研究,发表调研文章150余篇;著书20余部。在《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尚未出台之前,何院长就撰写了《物权法判解研究与适用》、《侵权责任判解研究与适用》。同时,何院长经常受邀在西南政法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金融系统、政法系统讲授法律知识与实务,坚持走在普法教育的第一线。近日,河南省高级法院为何志院长颁发聘书,聘请何院长为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兼职教授。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他将社会热点话题与《民法典》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民法典》普及推广工作,获得了一致好评。何院长说,《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老法官,应当守初心、担使命,运用自身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通过授课、媒体、案例让民众学习《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进而弘扬我国民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明 王卉 马婉晋)

标签: 高新区 法院 民法典 院长

(责任编辑: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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