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破产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不仅涉及破产企业和债权人的权益问题,还涉及到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一旦处置不慎就可能造成资产流失,损害到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
按照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9月14日,党组成员侯庆学带领民二庭员额法官宋小燕、谭琨亮到某破产重整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加快案件审理。
党组成员侯庆学一行实地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存储仓库等情况,并与破产管理人座谈。审理破产案件目的要盘活企业资产、催生新的市场主体,促进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该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但生产的产品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法院鼓励其综合运用重整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使企业经营进入良性循环。管理人要根据县委、政府以及法院的要求,主动接受法院及债权人的监督,及时反映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债权人和法院的监督作用,对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风险和薄弱环节,要督促管理人及时纠正完善处理,对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公司职工要积极配合管理人的监管工作。法院会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
下一步,镇平县法院会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服务民营企业,依法平等全面地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疫后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运用法治手段引导其退出市场,促进企业在法治轨道内良性发展。(杜明 谭琨亮 王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