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王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工程款,公司正急需给工人发工资,你真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啊!太感谢你了!”9月16日,家住南阳市卧龙区的赵某专程来到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将一面上书“一身正气,秉公办案;体恤民情,办案迅速”的锦旗送到该院法官王充飞手上,以此表示对王法官高效化解纠纷的感谢。
2018年,甲公司承包了该县某施工项目,后乙公司中标了该项目的部分劳务项目。中标后,乙公司又将其承包的项目转包给了赵某,由赵某进行施工,同时约定了工程期限和工程合作单价。施工完毕后经结算,乙公司需支付赵某工程款三百余万元,扣除已经支付的的工程款,仍下欠赵某一百余万元。赵某多次要求转包方支付剩余款项,但转包方百般推诿拒不支付,赵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两公司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王充飞一边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详细情况,一边仔细研究案情寻找案件突破点。考虑到该案标的大,按照一般法律程序,该案从审理到判决再到执行,拖延周期过长,不但影响赵某资金周转,还会影响工人工资的发放。因此王充飞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以求尽早化解矛盾。
“做生意的都知道,名声是很重要的,很多时候,别人看的不是你的公司,而是你这个人,你今天这样拖欠赵某工程款,传出去谁还敢跟你有生意往来……”经过王充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原被告双方自行达成和解,被告承认了拖欠工程款的错误,并当场表示会尽快如数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原告也表示收到工程款后便会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拿到拖欠已久的工程款后,赵某表示自己也没有想到这笔工程款要了接近两年也没有着落,到了法院短短几天就拿到了钱,送锦旗时赵某还不忘紧握着王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