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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干戈

南阳卧龙区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干戈
2020-09-18 13:03:23 来源:中华网河南

南阳卧龙区法院:交通事故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干戈

“感谢你们耐心的调解,事情得以圆满解决”!在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内,被告陈某、魏某居住地的村委会主任拉着肖楠庭长的手感慨道。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及邀请到场的村委会主任的积极配合,被告当场支付赔偿金,案件圆满结案。

2020年4月30日16时左右,被告陈某(未成年)驾驶摩托车车载母亲魏某行驶至卧龙区王村乡时与原告王某骑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王某受伤住院,车辆受损严重。2020年5月6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各执一词,就赔偿金额、护理费、医药费等费用产生纠纷,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且互不退让。原告王某就此向卧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崔迪接到案件后,了解到在事故发生后被告积极配合原告进行治疗。本着从根本上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法院邀请被告居住地的村委会主任到卧龙法庭参与调解,在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村主任积极主动与原告进行协商,表示愿意赔偿,但目前被告的生活状况比较困难,希望原告能够理解并予以照顾。肖楠和承办法官崔迪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向当事人讲解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为他们各自的诉求找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肖楠、崔迪和村主任三人数小时的调解、沟通,原告对被告的实际情况予以理解并同意把赔偿金额降低。双方经协商后,被告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双方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

调解结束后,卧龙法庭庭长肖楠、承办法官崔迪结合案件的审理、调解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日常生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杜明 常照军 崔迪)

标签: 南阳 卧龙 法院 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