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10时,随着银行收款提示短信的送达,一起罚金执行案件在执行员的努力下得以执结。
2018年12月,冯某无证醉驾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构成危险驾驶罪,经桐柏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但冯某在服刑期满后并未如期缴纳罚金,桐柏县法院决定对冯某依法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郝岩了解到冯某刑满释放后去往新疆打工,且人仍在新疆,便首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冯某本人,将法院执行通知书通过彩信送达,但冯某表示确无能力履行罚金。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冯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桐柏距新彊约三千多公里路程,若去往新疆跨省执行,不仅程序较为繁琐,而且用时较长,影响执行效率。
为加快案件进展,确保罚金落到实处,执行员郝岩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决定先与冯某进行深入交流。通过换位思考的沟通方式,向冯某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详细讲解拒绝执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若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将严重影响日后的工作与生活。
冯某在听到执行员真诚的劝说后,积极作出回应,表明自己确有心履行但无法一次缴纳全部罚金。在冯某的积极配合下,冯某的老板主动联系了执行员,表示可通过预支工资的方式帮助冯某先缴纳罚款。虽远隔千里之外,但有手机作针,沟通作线,善意通过温暖的言语被一环一环串联了起来。 (杜明 吴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