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兔子还小卖不起价,羊也不到季节不能卖,你们等一下,我现在筹钱…”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特意驱车几十公里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在决定变卖被执行人的家畜威慑下,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案款,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2015年申请人樊某受雇刘某承包的工程负责垒砖、砌墙。工程结束后,刘某拖欠樊某部分劳务费,多次索要无果。樊某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刘某五日之内支付樊某工资49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樊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除有一辆车之外,刘某名下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刘某,令其到院报告财产情况,积极履行义务,但刘某始终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执行法官注意到在与刘某通话过程中听到周围有强烈的羊叫声,据此线索,便立即与申请人樊某联系,樊某表示刘某家确实饲养很多家畜。随即执行干警果断出击,经历两个小时的车程,到达刘某的住所,一进院一股刺鼻的味道扑面而来,院中间停放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车,不远处可见饲养的兔子、猪、羊等。执行干警向其表明来意,但被执行人刘某依然拒绝履行,辩称该工程负责人也未支付其工资,待其工资到账后再支付樊某。经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仍拒不履行可将其饲养的家畜实施查封、变卖用于履行案款。刘某一听要变卖急了,着急忙慌筹钱,最终将案款履行完毕,案件执结。(杜明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