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法治 > 正文

镇平县法院“以案说法”: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人损伤当担责

镇平县法院“以案说法”: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人损伤当担责
2020-09-30 15:55:54 来源:中华网河南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张某在李某经营的蹦床乐园游戏,造成张某受伤。张某受伤后在镇平县某医院住院21天,入院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住院期间行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出院医嘱为:4周后开始功能锻炼,定期复查,不适随诊。2019年12月,张某在镇平县某医院住院6天,去除内固定装置。出院医嘱为:注意休息,不适随诊。原告共花费医疗费11248.27元。依原告申请,本院委托南阳溯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于2020年4月17日出具鉴定意见,认为张某因外伤致左上肢损伤现遗留左肘关节功能丧失程度构成十级伤残。李某经营的蹦床乐园游乐店在保险公司投保平安公众责任保险。

审理结果

公民的健康权益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法判决:

一 、限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83994.64元;二、限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6248.27元;

李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8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民一庭庭长丁国志:张某在李某经营的蹦床乐园游乐店游戏时受伤,李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该蹦床乐园游乐店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平安公众责任保险,李某、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称张某有过错,张某监护人也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李某经营的蹦床乐园游乐店是公开经营的娱乐场所,张某也是适龄人员,到该游乐店游戏并无不当,被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告违反娱乐设施的相关规定。故张某及张某监护人并无过错,被告辩称理由不当,本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1、必须与资质齐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只有签订旅游合同才能在旅游安全出现问题时保证你的合法权益。2、外出旅游应根据个人年龄特点和体质状况选择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等,特别是老年人或儿童要量力而行;要自带个人防护用品、必备药品,以防不测。3、要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的活动项目,参加登山、探险、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需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4、做好疫情防控,外出旅游要携带常用药品,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5、外出旅游期间发生突发事件或与旅行社发生旅游纠纷,要保持冷静克制,保留相关证据,要配合有关部门的合理安排。

(供稿:镇平法院 丁国志 王崇)

标签: 镇平 法院 “以案说法”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