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离婚案件。
原告王某(中文名),系缅甸国籍,常住石佛寺镇,与被告杨某于2014年经人介绍相识并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后在河南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后生育一女,后因双方感情不和,时常争吵,便分居生活,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向镇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案为镇平县法院2020年受理的第一例涉外婚姻案件,石佛寺法庭员额法官姜赟承办此案后,高度重视,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汇报,确保案件办理依法规范。姜赟法官与杨某交流,询问其意见,杨某声称坚决不同意离婚,却表现出对原告漠不关心,对夫妻感情没有挽留之意,存在无所谓的态度。考虑到王某现从事翻译工作,需要在两国之间往返,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善于从事调解工作的姜法官,决定通过调解解决诉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姜法官从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做杨某的工作,杨某也认识到既然夫妻感情无法和好,不如好聚好散,在双方对女儿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原、被告便共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该起涉外离婚纠纷得到圆满处理。
镇平县法院通过调解结案的方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提高了办案效率。作为镇平县法院2020年例涉外离婚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杜明 王崇 何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