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要回了拖欠的货款!”2020年10月12日上午,桐柏县某贸易公司经理何某,将一面镌刻着“善意为民执法,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孙悦洋手中。
2015年6月至2018年7月间,魏某、殷某、蒋某三人分别在桐柏县某贸易公司购买酒水对外零售。因三人与公司经理何某系同学或朋友关系,购货时未支付货款,分别出具了欠条,其中魏某欠款24064元,殷某欠款44760元,蒋某欠款18097元。
后三人因各种因素,一直未支付拖欠的货款,贸易公司多次讨要无果后,2019年2月分别将三人诉至桐柏县法院,要求三人各自偿还拖欠的货款。判决生效后,除殷某支付4760元外,余下货款迟迟不能兑现,2020年5月,贸易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桐柏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孙悦洋接到这三起案件后,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修补当事人间濒临破碎的同学之情、朋友之谊,他多次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在明理释法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寻求解决方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不懈努力,一起执行完毕,两起执行和解。三起执行案件在柔性执行中得以执结,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杜明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