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石佛寺法庭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当庭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原告谭某湖南人,在镇平县石佛寺镇从事玉器加工。被告张某广西人,2017年谭某为张某加工玉器,费用35000元。2019年8月份,张某给谭某出具了欠款凭证,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张某没有履行义务。石佛寺法庭员额法官姜赟承办案件后,通过与原、被告联系得知,谭某因为家庭原因现在湖南,张某身在广西,二人对诉讼争议不大。为了减少诉讼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姜法官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后,决定运用“云间庭审”系统审理案件,并告知了原、被告。刚开始当事人因为对该系统不了解,有些抵触情绪。经过姜法官一番讲解,谭某连声说“好”,少了路途的奔波,还能剩下一笔钱。在开庭前,姜法官再次给原、被告讲解如何运用“云间庭审”系统,确保双方能熟练操作。10月16日,“云间庭审”系统正式上线,在姜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都对镇平县法院为当事人考虑的行为表示感谢。
镇平县人民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缴费、调解、庭审等各种线上诉讼服务,为企业、个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保驾护航。(杜明 王崇 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