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失信”惩戒,成功执结一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西峡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共计偿还原告本金30万元及利息。原被告双方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张某迟迟不肯履行义务,原告张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张某不如期申报财产情况,也不履行义务,更是玩起了“失踪”。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和实地走访被执行居住地,也未查找到人。无奈,干警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信用进行惩戒。因被执行人张某是西峡县某单位公职人员,利用张某这一特殊身份,干警作其思想工作,为其分析利弊,并告知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再不履行义务,不仅会被组织约谈影响其职务晋升,还会对生活各方面造成严重制约。被执行人思前想后,考虑到生活不便以及影响不好,立即前来法院以“现金+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欠款及利息全部偿清,至此,案件执结。申请人张某某终于领取到了30万余元执行款,难掩心中喜悦,激动地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
(供稿: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