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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法官”——记唐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周会龙

“不穿法袍的法官”——记唐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周会龙
2020-10-29 14:02:04 来源:中华网河南

做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唐河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周会龙

周会龙,男,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石化河南油田采油二厂员工。2019年6月29日,经唐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被任命为唐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行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选任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

周会龙从小就特别羡慕法官,梦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能当一名法官。当他接过神圣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书后,内心激动不已。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身上担负着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于是他开始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他知道,人民陪审员不但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强烈的正义感和社会良知,更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才能更好的完成庭审任务。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在每次接到法院安排的庭审任务后,他都会妥善安排好自身的工作,积极参加庭审,从来没有出现过迟到、缺席现象。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参加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和调解过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亲近群众的优势,息诉止纷,参加案件评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

每一次庭审,都使他学习到了很多法律和审判知识。尤其法官在审理错综复杂案件的抽丝剥茧、公诉机关与辩护律师的唇枪舌剑、当事人之间的各抒己见,善恶交锋,最后法庭都会给出最公平的裁判。通过一系列的庭审活动,使他能够接触到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和事,这些经历不仅充实了他的工作和生活,还丰富了他的思维能力开阔了视野,又完善了他自身的综合能力。

今后,他将继续忠实履行人民陪审员的神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

标签: 唐河 法院 人民陪审员 周会龙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