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早上6点,已经在桐柏县某小区门口蹲守了一夜的执行法官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带往法院进行执行款缴纳。
2019年4月16日,原告张某诉被告刘某的合同纠纷一案,经桐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返还原告张某15万元工程款。因刘某返还部分工程款后未再支付分文,2020年11月9日,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联系,刘某称自己无能力支付便挂了电话。再打过去,电话被刘某拉黑。执行法官决定前往刘某住处找寻。11月15日早上6点,执行法官及同事持有效证件及手续到了刘某家门口,多次敲门没有回应,邻居也不知其去向。执行法官在初冬早晨等候将近一个小时,未见有人进出。
傍晚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刘某家附近,等到了回家的刘某。执行法官详细向刘某阐述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刘某意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性后,表示他可以联系其哥哥,让他来帮忙还款。刘某哥哥表示可以帮忙还款,但此时还在火车上,手机未绑定银行卡,明天早上到家后第一时间赶过来缴纳。
为确保该案件能够顺利执结,避免出现意外情况,执行法官将车停在被执行人家附近守了一夜。直至刘某哥哥如约出现,顺利完成执行款缴纳。至此,该案件圆满执结。(杜明 任卿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