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午,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林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开庭时法庭依法通知了鉴定人员出庭作证,要求鉴定人员就此案的司法鉴定结果接受法庭质询。这是南阳高新法院首次通知刑事案件鉴定人出庭作证。
2020年4月22日20时许,住南阳市高新区王庄村的被害人张某强酒后到邻居家中与被告人张某林的父母等人发生争吵,导致张某林母亲心脏不适而晕倒,后经民警到场调解,被害人张某强先行离开。被告人张某林因听说被害人张某强将其母亲气晕倒,从路边捡拾一水泥砖追赶被害人并砸向被害人背部和胸部,又用脚踹了被害人。被害人张某强先后在南阳医专第三附属医院和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得到了不同的伤情诊断结果。经南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炳强的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针对两份不同的诊断结果,被害人伤情鉴定结论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庭依法通知鉴定法医张某出庭作证,就此案的司法鉴定结果接受法庭质询。庭审中,鉴定人从被害人的伤势情况,轻重伤鉴定标准及两者间的对应关系等逐一回答控、辩双方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对出具的鉴定结论进行了从鉴定程序、鉴定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理由阐述。该案将择日宣判。
这是南阳高新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审判案件以庭审为中心”的具体举措。为了增强办案业务水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高新法院分别组织了多名干警到庭旁听,确保案件公开、公平和公正。(杜明 王卉 马婉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