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桐柏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干警不断劝说下,反目的亲戚握手言和。
岳某虽与卢某系亲戚关系。2018年7月8日,岳某借款给卢某10万元并约定利息,约定还款到期后,卢某除支付5000元后,再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多次讨要无果后,岳某将卢某诉至桐柏县人民法院。2020年4月16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卢某分三次支付欠款2万元、4万元及下余借款本息。然而,卢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孙悦洋找到被执行人卢某,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应当按照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及时履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然而,卢某态度消极并不配合执行。考虑到双方系亲戚关系,执行干警并未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来到他家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够考虑亲戚间的情分。
2020年11月20日,执行局干警孙悦洋约双方至法院进行协商,二人一见面就开始争吵,执行干警释法说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卢某的经济现状,给双方指明协调执行的思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调,卢某答应积极配合法院,并请来双方认识的黄某,对达成还款协议的款项提供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和气而归。
(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