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常某拖欠王某经营的饭店餐饮费7100元,王某每次催要,常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多年催要无果后,2020年1月,王某将常某告上法庭。被起诉后,常某积极应诉,态度良好,当着法官的面主动向王某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获得王某谅解,并通过内乡法院诉前调解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限期内偿还餐饮费。但调解书生效后,常某却“变了脸”,分文未付,态度蛮横,企图“一赖到底”。王某遂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常某家中,但常某为了躲避执行,一直在外“失联”,执行法官多次扑空,导致案件无法取得实际进展。执行干警继续多方调查,发现常某目前受雇于某畜牧企业,一直在某偏远山村的畜牧站当兽医,完全有能力偿还欠款,可谓是货真价实的“老赖”。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员梁万欣带领书记员王理想第一时间赶往该村找到常某,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但常某仍然不为所动,各种“哭穷”,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常某以为执行干警只是吓唬他,从容淡定的上了警车,还叫嚣着“反正我没钱还,要拘留就拘留,随便你们!” 当他看到警车确实是往拘留所方向开的时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吓得赶紧又变了脸色,央求法官让他打最后一个电话,让人送钱到法院。最终,常某的家人将7100元如数送到法院,执行法官对常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也对其解除了司法拘留措施,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杜明 符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