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庭长,你们办案效率真高!我们大伙的钱昨天都已经到账了!今天我们几个来就是特意来向您表示感谢的!”12月8日,7名农民工代表在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紧握着立案庭庭长柳锐的手激动地说。
原来,王某等32名农民工都是该县某工厂员工,因该工厂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自2020年6月份起就未再向王某等32人发放工资,王某等人多次找到公司负责人尹某讨要工资,但尹某总是以暂时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王某等人工资。
2020年11月10日,王某等32名员工在法律援助律师的指导下来到内乡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经审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如果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耗时耗力,而且不利于化解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柳锐建议王某等人进行诉前调解。柳锐一边现场指导当事人办理诉前调解申请,一边电话通知公司负责人尹某赶到法院。尹某到达法院后也对拖欠王某等32人工资的事实无异议。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柳锐对到庭的当事人进行当庭调解,使用在线调解平台对未到庭的当事人进行在线诉前调解,当日便将此案成功调解,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争取了最佳时期。
在调解过程中,柳锐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释法明理,向尹某指出王某等人诉请的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血汗钱,微薄的薪水是他们的养家费,在你看来可能没多少钱,但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正急需的这笔钱,在明确了“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的原则后,尹某同意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尹某一个月内支付王某等32人的工资。
调解书生效后,尹某按照调解书约定,如期支付了王某等32名农民工工资,至此,王某等人的漫漫讨薪路终于划上休止符。
劳动报酬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小事。年关将至,内乡法院将更加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权益保护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妥善处理劳资矛盾,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精准发力。(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