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上午,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湖北省枣阳市,开展异地强制腾房活动。在枣阳市人民法院协助下,圆满完成腾房任务。
申请人李某申请执行李某某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李某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位于枣阳市吴庄良种场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经过两次司法拍卖,该房产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经执行法官调解,申请人同意以流拍价接收该房产以物抵债。唐河县法院依法发出腾房公告,限期让被执行人李某某腾出该房屋,被执行人李某某仍拒不腾房。
为保证此次腾房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腾房现场调查情况,制定详细执行预案。另一方面,考虑到可能存在的对抗行为,唐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方和执行局长王玉珏多次与枣阳市法院进行沟通,请求协助执行。2020年12月18日上午,经过事先的周密部署,枣阳市人民法院积极派出执行局、法警局多名干警到达现场协助唐河县人民法院开展腾房行动。
在两家法院共同努力下,执行干警逐一清点物品,腾空房屋,将房产腾交付给申请人;至此,案件顺利执结。(杜明 陈俊英 吴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