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南阳中院法官的耐心调解,调解方法得当,调解结果我们双方都非常满意,特意制作这面锦旗送给法官,以表达我们的谢意。”2021年1月4日,一幕暖心的画面出现在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将印有“耐心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法治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法院,以此表示对南阳中院民二庭副庭长屈云华法官的赞扬和谢意。
4S店土地租赁闹纠纷
南阳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南阳市雪枫路的汽车4S店。2018年7月13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南阳某国际汽车城签订园区土地租赁协议,双方约定每年租金425200元,租期15年,每三年租金涨幅10%。因土地权属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双方发生矛盾,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支付完第二年租金10万元后,一直未支付剩余租赁款,南阳某国际汽车城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6日,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并要求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第二年剩余租金及相关利息。2020年11月10日,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二审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高效调解化干戈
“如果单纯的判决解除双方租赁合同,汽车4S店装修投入的百万元将会付之东流,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 2020年11月19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承办法官屈云华在开庭审理后,即对双方进行耐心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屈云华副庭长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从法理、情理着手,耐心的讲解土地租赁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以及疫情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希望双方能从换位思考、和睦相处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
2019年10月20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下欠的租金350400元,考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双方同意按20万元支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南阳某国际汽车城100000元,2021年3月15日前付清下余100000元,南阳某国际汽车城放弃解除协议和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雪枫路口开通后,双方不再执行每亩3万元的租金标准,恢复执行每亩4万元的租金标准,租赁协议的其他条款不变,这场土地租赁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样的调解结果,对我们双方都有利,也保证了我们后续健康、有序的合作。”南阳某国际汽车城负责人握着屈云华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对南阳中院办案法官一心为民,尽职尽责,公正办案工作作风的感谢,也是案件当事人对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和肯定。
(供稿:南阳中院 屈云华 郑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