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前往皇路店执行途中,突遇一起紧急交通事故,他们果断处置,立即停车救人,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2020年12月31日下午,南召法院执行局局长张豪带领执行干警张淘淘等人驱车前往皇路店执行案件,在行驶至黄洋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时,突遇一起紧急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环卫车相撞,事故现场,三轮车被撞翻在地,地上布满了撞碎的玻璃片,三轮车驾驶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伤势不明。
时间就是生命。南召法院执行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即行动,因事故发生路段系红绿灯路口,路上车流量较大,执行局局长张豪一边急忙上前询问伤者受伤情况,一边指示南召法院警车亮起警灯,提示过往车辆绕行,保护事故现场。
执行局局长张豪来到伤者身旁询问伤者受伤情况时发现,三轮车驾驶员面部朝下,口鼻出血,已陷入昏迷状态,呼之不应,已无法回答询问,生命垂危,急需抢救,遂立即拨打急救电话,自己则站立在伤者身旁守护着伤者。
十几分钟后,救护车到达事故现场,执行局局长张豪、执行干警张淘淘等人将伤者抬上救护车后,又继续守护着案发现场,保护案发现场不被过往车辆及行人损坏。
等到交警到达现场后,将事故现场完整地交付予交通警察后,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又匆匆踏上了前往执行的道路……(杜明 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