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法院干警深刻理解和把握《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精神实质,1月25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传龙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的基本规范。
任传龙指出,《条例》旨在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他要求,法院干警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需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带头维护法律法规尊严,自觉维护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杜明 丁清凌 常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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